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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物流业期待立法阻击“货运蒸发”(二)
拉拉 发表于 2007-12-08 14:02:01
“永强物流”一经理揭秘资金链断裂致“蒸发”
一家表面红红火火的物流公司怎么说没就没了?难道此前就没一点迹象?十多家分公司和分理处、几十辆车和上百名员工,难道也会在一夜间蒸发,是不是早有预谋?
从2月6日起,经多方打听,终于同一位原来就职于“永强物流”的分公司经理、现在山东一家物流企业的
据
刚创业之时,共同的“命运”能够将他们凝聚在一起,公司一度红红火火,但从2005年年中起他们开始拖欠代收款。
2005年10月9日,商户们再次来到“永强物流”,昔日停满车辆的公司大院已人去楼空。10月10日,愤怒的货主开始哄抢“永强物流”货运仓库。
当时“永强物流”在河南省物流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先后开通了省内和省外十几条线路,在省内有办事处和代办点接近50家,其业务包括运输和代收款。
关于“永强物流”原来人员的去向,
[问题症结]
“代收货款”面临行业监管空当
“永强物流”何以能携1000多万元神秘“蒸发”?一个在业内流传的说法得到证实:一些货运公司经营者如今已不仅在运货,而是变相地在周转“现金”。
调查中多数货运公司老板称,“代收货款”并不是货运公司的本意,而是适应客户需要发展起来的。这主要是由货物零散的特点决定的:在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情况下,“一手交出货物、一手收回货款”这一在交易中的关键环节,供货方只能委托货运公司来完成。
现状是,一般客户都固定选择一两家货运公司长期合作,货款难以及时结付。原因是货运公司出于资金管理的需要,通常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才与客户结一次货款,最长的达三个月。正是这个时间差引发了可怕的行业“诚信黑洞”。
人们不禁要问,小货运部“蒸发”可以理解,但大型物流企业频频“蒸发”?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这些公司轻松遁身而去,却“毫发无损”?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主要负责货运企业的注册登记把关及有无超范围经营问题,交通部门关注的则是车辆超载等问题,商务部门主要负责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但对于“代收货款”行为,几个管理部门均表示既难以在货运企业主卷走货款前察觉制止,同时也超出了本部门的管辖范围。物流市场监管真空由此形成。
近日到位于郑州市南三环万客来食品城附近货运部集中地点进行调查暗访发现,和大型正规物流企业的物流园区相比,很多小货运部的收货点就是在路边的围墙上挂个牌子、写上几条线路和电话大都没有工商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破解之道]
人大代表为“物流危机”踩刹车
2月11日,在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河南长通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志平案头,看到了一份《关于尽快立法规范郑州市物流行业防范“货运蒸发”的议案》。这份议案,将在2月25日召开的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正式提交。
杨志平说,目前郑州货运市场这种频频发生的携款潜逃恶劣现象,已经使整个物流业蒙羞而陷入一种难以愈合的信任危机中。在河南省尤其是郑州市,商户对于物流货运公司的信任已降到冰点,现在货主们宁愿自己跑一趟多花点钱,也不敢再交给物流货运公司托运了,货款也是他们亲自去提。”
“业界流传一句话‘要想暴富就开货运部’,但决不能让货运‘蒸发’、捞钱就走的行为,成为经济躯体上的‘癌细胞’。”杨志平认为,这些案件的发生无不折射出河南物流业诚信的缺失,目前物流行业仍存在诸多法律空白,必须尽快制定与郑州物流业发展相应的行业标准加以规范和约束。
“我将根据货运蒸发调查情况进行整理、归纳,为即将召开的郑州市人代会‘货运蒸发应尽早立法’提案提供事实根据。只有以法律形式建立行业规范标准,才能使整个行业进行有序规范的运作,一批信誉不良的物流企业才能由此被市场淘汰。”杨志平告诉:“作为人大代表,自己应当勇担责任,为郑州‘物流危机’踩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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